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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华信石油基地有限公司,招募意向投资人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1日以(2020)沪03破25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海南华信石油基地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以下简称“华...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1日以(2020)沪03破25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海南华信石油基地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以下简称“华信石油基地”或“债务人”),并于2020年9月23日以(2020)沪03破259号《民事决定书》指定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担任海南华信石油基地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维护华信石油基地资产的运营价值、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及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充分实现资产价值,保障投资人招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接受各方监督,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

公司概况

(一)公司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海南华信石油基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1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300567969496G,法定代表人苏卫忠,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为: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石化功能区滨海大道85号。

经营范围为:对港口、码头、油库、海洋运输的投资及管理;燃料油、成品油、原油的销售及储运;仓储租赁;石油化工、化纤及其化工产品销售(化学危险品除外);乙烷、丙烷、丁烷、戊烷、己烷、乙烯、丙烯、丁烯、戊烯、己烯、甲醚、乙醚、甲醇、乙醇、苯、萘、焦油沥青、乙醛、丙酮、硫磺、苯乙烯的销售及储运;橡胶及其制品的销售;塑料及其制品的销售;金属、有色金属和矿产品销售;棕榈油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公司地理位置及政策优势

华信石油基地,位于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石化功能区,洋浦毗邻东盟自由贸易区,为国家一级开放口岸,洋浦深水港处于东亚和东南亚国际海运主航线,是我国距离南海石油天然气资源和中东石油最近的石油化工及油气储备基地,是经马六甲海峡进入中国海运以及非洲油气进入中国的第一个节点。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建设海南为自由贸易港的总体方案,建设海南成为我国开放型经济的新高地。与此同时,洋浦经济开发区要建成为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航运枢纽、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面向东南亚的大宗商品集散地、国家离岸贸易试验区、国家重大战略的服务保障区。

(三)公司运营优势及资质

华信石油基地,占地53.3公顷,库容280万立方米,是目前海南省最大的单体油库。公司陷入困境系关联企业拖累,其主营的石油存储板块属优质资产,基地目前仍处于良好有序的运转中,客户及收入来源稳定,管理团队和员工队伍成熟完整。公司拥有港口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重要的经营资质,可开展原油、燃料油仓储、国际中转、代储销售等经营业务。

华信石油基地工程于2013年10月28日开工建设,2016年7月2日投入试运行。基地建设以“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石油储备库”为目标,在自控、安全、环保、消防系统等方面均处于国内、国际先进水平,并荣获2016年度全国化学工业“优质工程奖”及2016-2017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华信石油基地,地处洋浦经济开发区石化功能区,功能区重点发展石化中下游产业和油气储运,建设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国家级临港石化基地和面向区域市场的油气储运中心、航运枢纽和物流中心。区内布局有港口区、油库区、PTA产业区、石化新材料产业区、油气储备区、中下游产业区等石化产业区域。华信石油基地兼备商业储备和国家战略储备功能,享有功能区一系列商业上、政策上的利好因素。

(四)公司资产状况

公司的主要资产为华信石油基地一期工程,包括535,114.92平方米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资产。地上资产由280万立方米石油储备库、辅助生产设施、公用工程和行政管理设施以及库外工程等部分组成,用于储存和中转原油、成品油等石化产品。具体包括24座10万立方米原油储罐、4座5万立方米的汽油罐、4座5万立方米的柴油罐,以及配套建设3座输油泵站、4座高低压配电站、导热油炉站、氮气压缩站、消防站、油品化验站、油库自动控制中心和综合楼等附属设施。

招募意向投资人

(一)报名资格

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和非法人企业;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况,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拥有石油存储及上下游行业从业和管理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

1. 主体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需提供执照副本原件审核);

2. 授权委托材料:包括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资信证明:2018、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最新一期的财务报表(须加盖企业公章);相关资金实力证明(如银行征信报告、资信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 参与重整投资的报名意向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意向、资金实力、资金来源计划、经营计划等)。

以上材料,经管理人初审,符合资质条件的,管理人将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是否报名成功。

(三)尽职调查

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在缴纳300万保密保证金和签署保密协议书后进行,意向投资人明确不参与项目重整的,管理人在收到保证金退还申请后七日内无息退还,尽职调查需在保密协议签订后的15日内完成。

(四)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需在尽职调查完成的15日内给出重整投资方案。

(五)选拔阶段

管理人拟通过商业谈判或者竞争性遴选或者公开拍卖等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具体方式及规则管理人将在审计和评估结果出来之后另行确定,以管理人通知为准。

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1月10日17:00止

报名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726号13楼汇业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王晓俊律师、马亚杰律师

联系电话:13761528070、18016443860

如出现影响海南华信石油基地重整的重大事项或上海三中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遴选计划,不需要承担违约和/或赔偿责任。本公告由海南华信石油基地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上述公告内容不视为管理人的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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